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8-08-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旨在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项目分为规划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两类。规划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由教育部资助;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λ自筹。规划项目不超过7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项目要求自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条件

第一,申请人ÿ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规划基金项目和博士点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λ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须获得校外实际应用部门的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已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一般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同时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我处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各学院按照按照教育部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后,统一申报。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书面《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须与纸质《申请评审书》一致。

2、申报汇总表,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具体申报条件等以当年教育部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时间以当年我处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和相关文件请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中心(http://www.sinoss.net/)下载和查询。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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