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武汉科技大学研究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二条 研究生宿舍的调整和分配:

㈠ 新学期开学前,校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住校学生人数,将宿舍分配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安排到人。

㈡ 研究生住房一经分定,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各学院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出租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㈢ 自行调整宿舍、出租床位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 研究生宿舍的家具由后勤集团相关部门负责配齐,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研究生个人用的家具(书桌、方凳等)需办理借用手续,毕业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家具还清,如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房间公用家具及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原则上谁损害谁赔偿,查不出原因由该寝室学生共同赔偿。

第四条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加强水电管理的各项规定

㈠ 要注意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关。

㈡ 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私安插座或灯具,不得使用电炉、电热缛、电热杯、电熨斗、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第五条 搞好环境卫生和内务卫生

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从窗口乱仍果皮、废纸、倒污水;禁止在墙上乱写乱画;禁止在走廊打球;禁止在房间、走廊、厕所、洗漱间等地方烧废弃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讲究文明整洁,搞好寝室内务。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第六条 加强宿舍治安保卫工作

㈠ 学生要认真执行并监督出入、会客、留宿、携物登记等项制度,防止不法分子混入进行犯罪活动。

㈡ 学生宿舍一般不得留宿客人,因特殊原因需在宿舍留宿者,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㈢ 学生携带较大的行李、包裹出入宿舍,一律经宿舍楼值班室登记、检查。

㈣ 学生自身要提高警惕,出入锁门,发现可疑人员迅速报楼道值班室或学校保卫科。

第七条 提高主人翁意识,提倡文明住宿

宿舍内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的活动,不得散布内容反动、格调低下的言论。计算机使用者严禁制作、拷贝、观看、传播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网页或光盘等。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学生宿舍内不准打麻将,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严禁休息时间吹奏乐器、大音量播放音响;严禁酗酒滋事,打架骂人。

第八条 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颁布的宿舍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公布实施后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有冲突,则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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