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8〕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启动2017级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可申请转专业对象: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在读的普通本科2017级学生。
2、已被确定为国防生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护理学专业降低投档线被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国际学院本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转专业。(注:相关学生名单会单独发送给各学院)
3、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其它专业。
4、在高考招生生源地同时有一批和二批本科招生计划的,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5. 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专业。
根据院校两级管理制度,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确定各学院转入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在校人数的10%,各学院根据各专业资源配置状况,确定转专业转入人数。
1、各学院应规范流程、严格管理,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应集体研究,规范制定学院考核方案,认真组织考核选拔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上公示。
3、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充分了解意向专业的基本情况,如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信息等,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本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以及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准确规范地填写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学生关键信息错误影响转专业数据的准确性。
| 各学院接受学生咨询,在学院网上公布咨询时间、电话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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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核对转入计划数(附件一),并将核对结果反馈教务处(本轮起,以学院为单位设置计划数,学院可在计划数内按专业需求调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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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六),要求填写标准学院、专业名称(务必参照附件四中标注名称,如填写错误将视为无效申请)交所在学院,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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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填写汇总表(参照 附件三),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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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按照公布的方案进行考核录取,填拟同意转入名单(参照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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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注册报到,随转入专业试听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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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试听课后,不适应新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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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课程调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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