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与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成果形式主要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力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各学院在评审推荐时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不属于奖励范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具备申报条件:

(一)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二)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三)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在网络新媒体上发表作品但无法证实为本人完成或无网站官方提供的有效采用证明;

(四)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取得证书的;

(五)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六)在读研究生(含硕、博)完成的成果;或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等长学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完成的成果,其研究生学习的起始时间根据所就读本科专业学制,原则上本硕连读第5学年起(建筑学等五年制本科专业为第6学年起)、临床医学综合改革试点学生第6学年起视为研究生起始,其他类似情况参照处理;

(七)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八)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且署名的成果,指导教师必须书面声明该成果由学生独立完成。如未声明,则视该成果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不得申报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如有伪造、抄袭、利用假冒期刊、假冒网站申报成果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申报材料

成果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采取电子方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九)《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封面“成果编号”先不填,正文采用仿宋体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其中:

1.何时受何部门何种奖励,是指成果本身,不是针对个人。

2.“学校推荐意见”栏,学院报送时,暂不用找学校出具意见。

3.附件目录,请按(1)、(2)、(3)等将所有附件详尽列出。

4.申报材料的分类字母,不是按学生所在专业确定,而是按成果本身所属的科类确定:文科类-A;理科类-B;工科类-C;农医类-D。文科类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等学科专业;理科类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等学科专业;工科类含材料工程、化工、电气、信息、环境工程等学科;农医类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等学科专业。

(十)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扫描件必须工整、清晰。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十一)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转换前为JPG格式,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十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应为Excel表(xls或xlsx表均可),一个学院只需一份,由学院按推荐顺序依次编排。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 》”内,前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以上(九)~(十一)三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不填编号)-成果完成人姓名.pdf。

三、申报要求与时限

组织申报、推荐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是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标准,组织好申报工作。参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标准(修订)》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见附件3、4),选择合适的推荐奖励等级和申报方式,同时要求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因省教育厅规定的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各学院推荐到学校的项目有审查、评审的过程,时间非常紧,故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2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发送指定电子邮箱331862961@qq.com。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和校团委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创新创业学院周霆15972980738,校团委张曦68862339

电子邮箱:331862961@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校团委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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