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一般、重点、青年、指导性、专项等):
1、结项鉴定审批书*2(可在群文件里搜索“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成果简介(《审批书》第四点)*2
3、成果复印件*1(有标注)
*教育厅重大项目(包括理论家以重大项目形式资助的)结项需要进行鉴定,请提前与我处联系。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
教育部项目一般都采用免于鉴定结题的方式,如有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请提前与我处联系。免予鉴定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免于鉴定结题要提交如下材料:
1、终结报告书*2(可在群文件里搜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2、经费明细表*1
3、成果*3(如果是著作,3份原件;如果是论文,1份原件;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4、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
*最终成果形式不止一种的,每种成果形式都要符合相应的免鉴条件。如,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则需满足免鉴条件(2)和(4)。
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题:
提交材料由科技厅高新中心组织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原件复印件,非系统打印版)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见群文件“科技厅软科学结题材料2017”)
上述材料按顺序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书籍侧面印立项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
*软科学项目验收不需要提供科技报告和审计报告,但财务处盖章的决算表需作为执行情况报告附件提供。
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盖章后返回项目组,用以制作相关pdf文件,并在系统(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中提交验收申请和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非单列学科)结题:
一般均为鉴定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3(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116/c219564-29026314.html)
2、经费明细表*3(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3、最终成果简介*1
4、项目成果*5(最终成果中不得出现作者信息、项目编号等信息)
5、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
6、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7、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另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提交材料后会有相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由湖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鉴定工作。